今天是
关于评选2014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工作的通知
院学字[2014] 1号
关于评选2014年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工作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4年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4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一、评选范围
2012级在校学生。
二、标准和名额
(一)标准
1、三好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相同学段,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或模范学生干部称号。
2、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省级“三好学生”的各项条件。
(2)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3)在相同学段,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或模范学生干部称号。
3、先进班集体
(1)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
(2)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
(3)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
(4)全班学生在相同阶段,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5)在相同学段,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4、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的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批准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名额
本次我院共有省级三好学生名额7个,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2个,省级优秀班集体名额1个,经研究决定:
省级三好学生:每学部推荐1-2名
优秀学生干部:每学部推荐1名,院学生会推荐1-2名
先进班集体:每学部推荐1个
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组织师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掌握评选条件,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评选三好学生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被评选出的三好学生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并经学部党支部集体讨论通过,在学部内公示一周后,无异议者方可上报。初评由各学部自行进行,在各班推荐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学生、年级辅导员和任课教师的意见,经综合评议后按分配名额申报,填写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由学生工作部及有关部门代表组成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初评将依照实际情况淘汰一定名额,初评通过后参加演讲投票环节。
要采取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教育厅文件、学校文件、推荐结果;公示地点为院务公开栏,学院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等,不得少于4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2、个人(学院)填写评审表后,辅导员和学院主管领导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意见后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学生工作部。
3、凡不按照评审表格中的要求写明具体意见并签字、盖章的,不予评审。
(二)评选要求
1、各学部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学校德育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2、要严格按分配名额评选,不得突破。上报后,一律不再补报或调整。
3、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标准和评选程序审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评选程序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并不准另行补报。
4、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不按评选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的,一经发现,取消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申报名册(excel格式,A4纸型一式一份,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另报);评审表原件一式两份(评审表必须为A4纸型反正面打印,不准单面打印);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1500字以上事迹材料(A4纸型一式一份,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另报)于2014年3月14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刘佳老师处。
(三)评选时间
各学部2月24日——3月14日进行初评,3月15日——3月23日院级评选,3月24日——3月30日院级公示。
相关文件及表格可在学生工作部群共享下载。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