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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暑假期间大学生医保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9
 
 
暑假即将来临,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同学,如果在假期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住院,请务必在事发3天内向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意外伤害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电话:0311-83865730 0311-83865095.参保同学因疾病在暑假期间发生异地住院费用的,请出院时办理好相关材料及证明。发生以上两种情况的同学,请于开学后一周内将相关材料上交校医院学生医保科。(校医院学生医保科地址:新校区6A205,学生医保科电话:0311-81669127)若在石家庄本市各医保定点医院住院的同学,则直接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入院,并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一、大学生意外伤害报销
1、大学生意外伤害住院,因各种情况(假期、休学、实习、其它情况)产生全额医疗费用,需要报销时,请提交如下资料:
1)住院费用收据
2)住院费用明细单(出院时打印总明细)
3)住院完整病案(含出院小结原件)
4)诊断证明
5)社会保障卡(需一并提交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学院证明
2、关于医院病案复印:出院后1星期左右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并加盖医院公章。复印时需携带身份证及出院收据和出院小结,他人代印需携带双方身份证。
3、关于意外伤害申请表:石市本地因意外伤害住院的同学,需前往所住医院的医保科办理意外伤害相关手续。非石市本地意外伤害,需在3天内向石家庄意外伤害管理部门备案,电话0311-838657300311-83865095。后到校医院医保科补办相关手续。
(注意:学院证明,异地住院登记表等相关资料请从河北科技大学官网的组织机构后勤校产校医院中下载。)
二、因疾病住院费用报销
1.参保同学因疾病在暑假期间发生异地住院费用的,请出院时办理好相关材料及证明。
2.大学生疾病住院,因各种情况(假期、休学、实习、其它情况)产生全额医疗费用,需要报销时,请提交如下资料:
1)住院费用收据
2)住院费用明细单(出院时打印总明细)
3)住院完整病案(含出院小结原件)
4)诊断证明
5)社会保障卡
6)身份证复印件(外地学生在原籍住院治疗的,需提供原籍地址的身份证复印件)
7)异地住院信息登记表(非石家庄地区住院填写,公章由当地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出具。)
8)学院证明
3.关于医院病案复印:出院后一星期左右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并加盖医院公章。复印时需携带身份证及出院收据和出院小结,他人代印需携带双方身份证。
4.关于转院的说明:学生因病需转院治疗的,必须转往上级单位医疗机构(北京、天津、上海等)。需由石家庄市所属的省级医院开具转院审批表并由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审核批准放可转院治疗。学生因休学、假期等需在外地转院的,需相应地区相关机构出具的转院手续,方能报销住院费用。
三、石家庄本市住院
若在石家庄本市各医保定点医院住院的同学,则直接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入院办理住院手续。
四、门诊就医
校医院是我院学生门诊就医唯一定点机构。就诊时请持社会保障卡就医。门诊按60%报销,仅限于校内就诊。校外就诊需要校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凭开具的转诊单,在每学期末经校医院审核后,按40%比例报销。
五、医保中心、社保中心及校医院联系方式
1、石家庄市医保中心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9号(槐安西路铁道桥上北侧,乘3/36路车在市人才市场下车,东行500米)
石家庄市医保中心意外伤害备案电话:0311-838650950311-83865730
石家庄市医保中心咨询电话:0311-83865311
2、石家庄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地址:市槐安西路48号(与南长街交叉口西南角,乘3/36路车在市人才市场下车即到),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二楼半)。社会保障卡卡面信息关联、挂失及补办均可到石家庄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办理。
石家庄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89632715
3、校医院学生医保科:新校区6号楼A205学生医保科咨询电话:0311-816691270311-81669121
附件1:异地住院信息登记表
附件2:学院证明(寒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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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暑假期间大学生医保报销的通知

 
 
暑假即将来临,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同学,如果在假期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住院,请务必在事发3天内向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意外伤害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电话:0311-83865730 0311-83865095.参保同学因疾病在暑假期间发生异地住院费用的,请出院时办理好相关材料及证明。发生以上两种情况的同学,请于开学后一周内将相关材料上交校医院学生医保科。(校医院学生医保科地址:新校区6A205,学生医保科电话:0311-81669127)若在石家庄本市各医保定点医院住院的同学,则直接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入院,并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一、大学生意外伤害报销
1、大学生意外伤害住院,因各种情况(假期、休学、实习、其它情况)产生全额医疗费用,需要报销时,请提交如下资料:
1)住院费用收据
2)住院费用明细单(出院时打印总明细)
3)住院完整病案(含出院小结原件)
4)诊断证明
5)社会保障卡(需一并提交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学院证明
2、关于医院病案复印:出院后1星期左右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并加盖医院公章。复印时需携带身份证及出院收据和出院小结,他人代印需携带双方身份证。
3、关于意外伤害申请表:石市本地因意外伤害住院的同学,需前往所住医院的医保科办理意外伤害相关手续。非石市本地意外伤害,需在3天内向石家庄意外伤害管理部门备案,电话0311-838657300311-83865095。后到校医院医保科补办相关手续。
(注意:学院证明,异地住院登记表等相关资料请从河北科技大学官网的组织机构后勤校产校医院中下载。)
二、因疾病住院费用报销
1.参保同学因疾病在暑假期间发生异地住院费用的,请出院时办理好相关材料及证明。
2.大学生疾病住院,因各种情况(假期、休学、实习、其它情况)产生全额医疗费用,需要报销时,请提交如下资料:
1)住院费用收据
2)住院费用明细单(出院时打印总明细)
3)住院完整病案(含出院小结原件)
4)诊断证明
5)社会保障卡
6)身份证复印件(外地学生在原籍住院治疗的,需提供原籍地址的身份证复印件)
7)异地住院信息登记表(非石家庄地区住院填写,公章由当地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出具。)
8)学院证明
3.关于医院病案复印:出院后一星期左右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并加盖医院公章。复印时需携带身份证及出院收据和出院小结,他人代印需携带双方身份证。
4.关于转院的说明:学生因病需转院治疗的,必须转往上级单位医疗机构(北京、天津、上海等)。需由石家庄市所属的省级医院开具转院审批表并由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审核批准放可转院治疗。学生因休学、假期等需在外地转院的,需相应地区相关机构出具的转院手续,方能报销住院费用。
三、石家庄本市住院
若在石家庄本市各医保定点医院住院的同学,则直接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入院办理住院手续。
四、门诊就医
校医院是我院学生门诊就医唯一定点机构。就诊时请持社会保障卡就医。门诊按60%报销,仅限于校内就诊。校外就诊需要校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凭开具的转诊单,在每学期末经校医院审核后,按40%比例报销。
五、医保中心、社保中心及校医院联系方式
1、石家庄市医保中心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9号(槐安西路铁道桥上北侧,乘3/36路车在市人才市场下车,东行500米)
石家庄市医保中心意外伤害备案电话:0311-838650950311-83865730
石家庄市医保中心咨询电话:0311-83865311
2、石家庄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地址:市槐安西路48号(与南长街交叉口西南角,乘3/36路车在市人才市场下车即到),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二楼半)。社会保障卡卡面信息关联、挂失及补办均可到石家庄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办理。
石家庄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89632715
3、校医院学生医保科:新校区6号楼A205学生医保科咨询电话:0311-816691270311-81669121
附件1:异地住院信息登记表
附件2:学院证明(寒暑假)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70号,邮编:050018
电话:0311-88632211 传真:0311-8863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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