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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
bt365手机官方网站与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2012-2013学年本科生校际交换培养实施方案
[ 学生工作部 ] 发布时间:2012-06-13
本科生校际交换培养是指我院与国内独立学院互派本科生进行阶段性交换学习。本科生校际交换培养有利于拓展学生视野,促进学术交流和学科发展,提高本科生的培养质量。本学期我院拟与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开展本科生校际交换培养工作,选派部分本科生于下学期到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交换学习一学年。具体安排如下:
1.交换学生范围:部分专业2011级本科生10人。
2.交换专业: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交换时间:2012-2013 学年(2012年9月-2013年7月)。
4.交换培养方式:参加交换培养的学生编入对方的相关全日制班级,插班上课;学习考核、教育管理等与同班学生同等对待。
5.学籍管理:学生在交换期间的学籍、户口、档案等不迁移,仍在原学校;学生党员、团员办理临时组织关系,并将临时组织关系编入学习班级所在党支部、团支部,参加该支部党、团组织生活。党费、团费按我校有关规定交回原支部。学生完成交换学习后按时回原学校报到注册继续学习。
6.收费标准与待遇:参加交换培养的学生学费仍在原学校缴纳,住宿费按对方学校规定标准向对方缴纳(耿丹学院住宿费2200元/年);奖助贷学金由原学校发放;与对方学校学生享有同等勤工助学的待遇;书本费、往返对方学校的交通费、生活费等费用全部由学生自理。
7.选课:学生应事先了解对方学校相关专业的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在对方学院的指导下选课。
8.课程学分互认:由学院依据对方学校提供的成绩单确认学分互认结果,并录入系统。
9.学生的四六级考试需在理工学院报名并回校参加考试。
10.违纪处理:学生在交换期间应遵守对方学校的规章制度,交换期间发生的各种违纪行为,按照对方学校相关条例予以处分,处分的相关文件资料交换结束后转交原学校予以认可。
11.申请与选拔:学生学业成绩在年级排名中等以上,无未通过课程,可自愿申请,填写《理工学院本科生国内交换培养申请表》的个人信息栏,由学部推荐、学院审核。申请表由学部汇总后,于6月6日前交学工部(学生交换培养申请表见附件)。
1.交换学生范围:部分专业2011级本科生10人。
2.交换专业: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交换时间:2012-2013 学年(2012年9月-2013年7月)。
4.交换培养方式:参加交换培养的学生编入对方的相关全日制班级,插班上课;学习考核、教育管理等与同班学生同等对待。
5.学籍管理:学生在交换期间的学籍、户口、档案等不迁移,仍在原学校;学生党员、团员办理临时组织关系,并将临时组织关系编入学习班级所在党支部、团支部,参加该支部党、团组织生活。党费、团费按我校有关规定交回原支部。学生完成交换学习后按时回原学校报到注册继续学习。
6.收费标准与待遇:参加交换培养的学生学费仍在原学校缴纳,住宿费按对方学校规定标准向对方缴纳(耿丹学院住宿费2200元/年);奖助贷学金由原学校发放;与对方学校学生享有同等勤工助学的待遇;书本费、往返对方学校的交通费、生活费等费用全部由学生自理。
7.选课:学生应事先了解对方学校相关专业的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在对方学院的指导下选课。
8.课程学分互认:由学院依据对方学校提供的成绩单确认学分互认结果,并录入系统。
9.学生的四六级考试需在理工学院报名并回校参加考试。
10.违纪处理:学生在交换期间应遵守对方学校的规章制度,交换期间发生的各种违纪行为,按照对方学校相关条例予以处分,处分的相关文件资料交换结束后转交原学校予以认可。
11.申请与选拔:学生学业成绩在年级排名中等以上,无未通过课程,可自愿申请,填写《理工学院本科生国内交换培养申请表》的个人信息栏,由学部推荐、学院审核。申请表由学部汇总后,于6月6日前交学工部(学生交换培养申请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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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