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学生成绩复核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1
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使学生对成绩评定有异议时有正当的申诉渠道,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对理论课程(含体育课)的成绩评定有异议,可在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向学院教学管理部写出书面申请成绩复查,教学管理部批准后统一安排成绩复查工作。成绩复查工作由开课单位的系(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共同查阅,确因阅卷或登统错误,由系(教研室)主任和任课教师共同纠正,并在试卷上签字,说明情况,同时填写《成绩修改审批表》报教学管理部,更正成绩。
二、学生对实践环节课程(实习、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有异议时,可申请成绩复核,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学生填写《bt365手机官方网站成绩复核申请表》报学生所在单位教学管理部门,经审批汇总后,报理工学院教学管理部申请成绩复核。
2.教学管理部接到成绩复核申请后,应仔细核实该生的学习过程等情况,经审核批准后统一交开课教学单位复核。
3.开课教学单位接到成绩复核申请后,应组成复核领导小组,确定成绩复核人员,制定复核工作程序及方法。
4.开课教学单位成绩复核结果如认定原成绩无误,则在成绩复核申请表上说明并签字盖章后交回理工学院教学管理部;成绩复核结果如认定原成绩有误,开课教学单位应填报《bt365手机官方网站成绩修改审批表》报理工学院教学管理部,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成绩修改相关工作。所有成绩复核结果由理工学院教学管理部通知学生。
5.成绩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
三、本规定由教学管理部负责解释,自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起执行,原《bt365手机官方网站关于学生成绩复核的补充规定》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