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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365手机官方网站期末考试缓考管理规定

  [  教学管理部   ]   发布时间:2017-09-01

 

第一条学生应按学院规定的考试时间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无故未参加考试者按缺考处理,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取消该课程补考资格。
第二条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办理缓考手续。
1.考试当天因病确实无法参加考试;
2.学生因病需要住院治疗而无法正常参加考试;
3.学生因代表学院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活动;
4.其它不可抗拒的意外突发事件。
5.只有必修课可以办理缓考申请,实习、实践、实验、实训和课程设计类课程除外。
第三条  缓考办理要求
凡申请办理缓考的学生必须准备好以下两种资料,在考试前到学院教学管理部办理缓考,办理截止日期为考试前一天,逾期不予办理。
1.校医院诊断建议书或学校活动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其它意外突发事件需学生所在学部出具证明,经所在学部书记签字同意。
2.填写《bt365手机官方网站学生缓考申请表》,此表一式两份,由开课学院任课教师签字后,任课教师和教学管理部各存一份。
第四条缓考原则上须与正常补考一起进行。
第五条凡办理缓考并参加补考者,该课程成绩按考试实际成绩计(平时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第六条凡办理缓考手续并与正常补考一起考试者,如该门课程考试不及格,则不再提供补考机会,必须重修。
第七条在校期间同一课程符合办理缓考手续,原则上只办理一次缓考。
第八条凡弄虚作假,骗取缓考证明者,一经发现,按旷考处理。
第九条  重修课不予办理缓考。
第十条  办理缓考申请的同学须在开学初查询补考安排,如有问题务必在补考信息核查期间办理相应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教学管理部负责解释,自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起执行,原《bt365手机官方网站考试缓考管理规定》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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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学生应按学院规定的考试时间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无故未参加考试者按缺考处理,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取消该课程补考资格。
第二条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办理缓考手续。
1.考试当天因病确实无法参加考试;
2.学生因病需要住院治疗而无法正常参加考试;
3.学生因代表学院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活动;
4.其它不可抗拒的意外突发事件。
5.只有必修课可以办理缓考申请,实习、实践、实验、实训和课程设计类课程除外。
第三条  缓考办理要求
凡申请办理缓考的学生必须准备好以下两种资料,在考试前到学院教学管理部办理缓考,办理截止日期为考试前一天,逾期不予办理。
1.校医院诊断建议书或学校活动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其它意外突发事件需学生所在学部出具证明,经所在学部书记签字同意。
2.填写《bt365手机官方网站学生缓考申请表》,此表一式两份,由开课学院任课教师签字后,任课教师和教学管理部各存一份。
第四条缓考原则上须与正常补考一起进行。
第五条凡办理缓考并参加补考者,该课程成绩按考试实际成绩计(平时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第六条凡办理缓考手续并与正常补考一起考试者,如该门课程考试不及格,则不再提供补考机会,必须重修。
第七条在校期间同一课程符合办理缓考手续,原则上只办理一次缓考。
第八条凡弄虚作假,骗取缓考证明者,一经发现,按旷考处理。
第九条  重修课不予办理缓考。
第十条  办理缓考申请的同学须在开学初查询补考安排,如有问题务必在补考信息核查期间办理相应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教学管理部负责解释,自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起执行,原《bt365手机官方网站考试缓考管理规定》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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